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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法人台灣文創發展基金會(以下簡稱本會),中英文標準字使用規範
本會藉網站建置同時,更新標準字版本,並說明使用條件和規則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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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圖視為一完整圖形,不可任意變更長寬比和中英文的相對位置。唯必要時中文可以獨立使用,除本會或本會授權外,不得使用單獨英文版字體。
總高度 h 不小於 10 mm。
黑色為標準版,在深色背景環境下則為反白。 中文書法字樣在黑與白之間因特殊需求,可以考慮使用輔助灰色系 85 K 或 20 K;英文字體則可以視環境需要彈性使用經本會指定並認可的配色,以下為 3 組參考。
除了環境底色對比需求的無色調外光暈,其他各類描邊、上色、立體厚度、斜角 陰影等類似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字藝術師所有特效一律不得使用。
理想範圍為本標準字樣四周 h 以內不得放置其他圖形和文字,當遇到集體標準字並列時,若使用單位提出的條件使淨空區 < h 時,淨空邊界的最小容許值為 0.7 h。
如本會網站抬頭,屬於進階特殊使用例,一般變更彈性不對外開放。